中心城区名录网
承接市级名录核对与季度抽检汇总,批次记录经总站终检岗复核后归档。
看通报节奏网点查询台
名录每月 5 日前更新一次,遇区域调整在 3 个工作日内同步。2023 年完成编号体系重排后,每个网点都有稳定的三段式编号,人工核对与系统检索拿到的是同一套结果。
跳到省级区域
26 + 24 + 19 + 17 + 14 + 15 + 13 = 128,与全省级区域网点总量一致。按编号核对时,请对照下方「区域码 · 城市码 · 序号」三段读法,三段任一处不符即不是同一网点。
26 个网点 · 区域码 SH
24 个网点 · 区域码 JS
19 个网点 · 区域码 ZJ
17 个网点 · 区域码 AH
14 个网点 · 区域码 JX
15 个网点 · 区域码 FJ
区域分布结构
登记网点分布在 7 个省级区域、46 个地级市,其中上海直管网点 26 个,其余 102 个由所在省级区域统一登记。周边六省另设 12 个区域协调点,负责名录核对与验收抽检。密度差异来自城市数量,不代表各区域的服务优先级。
网点编号规则
2023 年完成编号体系重排后,编号固定为三段,中间用短横连接。核对时建议从右往左读:先看序号定位到具体网点,再用城市码与区域码确认归属,读完三段即可判断是否为同一处登记。
示例 ZJ-03-007 表示浙江省第三个登记城市中的第七个网点;SH-00-002 表示上海直管序列中的第二个登记网点。
验收标准三级流程
每批次抽样比例不低于 5%,三级流程各自记录、互不替代。下面三级默认展开,点标题即可收起;无论展开或收起,检验项与责任方说明都完整保留在页面中。
原料进入仓储环节前完成,判定结论当场写入批次记录,不做口头交接。
在入库初检结论基础上复核,重点核对初检记录与实际到货是否一致,抽检覆盖当季在库批次。
对前两级结论做最终确认,形成可对外引用的批次结论;终检结论以现行口径为准。
批次验收记录
每批次均附验收记录,记录不随批次流转而销毁,保存期不少于 3 年。调阅时按四个字段核对,任何一项缺失都说明该批次记录不完整,可向区域协调点提出补正。
区域协调点
在周边六省设有 12 个区域协调点,由 14 名区域协调岗负责。协调点不承担开具验收结论的职责,它的工作是把本地名录与批次记录核对到位,再把抽检结果交给总站终检岗。
按月比对本地网点清单与总站名录,发现差异在 3 个工作日内回传,避免出现同一网点两个编号。
按不低于 5% 的比例组织当季在库批次复检,抽检覆盖结果并入季度验收通报的覆盖率指标。
受理本区域批次记录的调阅协查,核对保存期是否满足不少于 3 年的要求,缺失条目登记补正。
查询遇到读不懂的编号,或对验收结论有疑问,可以先看帮助中心的口径解释;需要区域洽谈与资料索取,走合作与联系页。